| (一)宣传、贯彻、执行《红十字会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;
(二)开展救灾准备工作,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;
(三)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,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,对容易发生意外的行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培训,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;
(四)参与输血献血工作,推动无偿献血,建设和管理“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安徽分库”;
(五)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;
(六)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,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;
(七)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; (八)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,完成人民政府委托的事宜。 |